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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完了我期待已久的电影《saw4》,在我以前写的有关推理小说的文章中,我就提到过,推理小说大师们都会在自己生前写下一部推理作品,但是这部作品在这些大师生前不会发表,因为这部作品是要等到他们去世后发表的。而在众多的推理小说大师中最经典的代表就是阿加莎.克里斯蒂了,她在生前就写好了《落幕》,当然她写这部作品的目的也就是能超越,至少是结幕陈词性的以自己一生创作推理小说的经验和技巧为基础,开凿出最后一部就算不是天马行空,但至少也是震撼人心的推理小说来。而阿加莎.克里斯蒂的这部书不仅没有让自己失望,也没有让读者失望。

虽然在这部书中阿加莎.克里斯蒂,没有用她那天马行空的想象让这部书超越她自己创造的神话---《尼罗河上的惨案》和《无人生还》。但是她那老练的笔触,巧妙的构思,崎岖的情节,深省的结局,悲壮的落幕,也真的是做到了震撼人心,永垂不朽。

当然对于saw4这部电影来说,电影的编剧没有死,导演更是生龙活虎,而我之所以要拿阿加莎.克里斯蒂以及她的作品来和saw4对比,其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这是saw系列的最后一部,相对于推理小说来说,这也是“落幕”式的作品了。

今天我看完了这部作品后的第一感觉就是,编剧没有让观众失望,而导演也没有让编剧失望。

saw4在编剧所“制造”的跌宕起伏间,导演所“谋划”的纵横捭阖间,摄影所“营造”的光影交错间,这三股洪流汇集一处,把saw的思想和实质推向了处于风口浪尖的“巅峰”。而这部电影的巧妙更是让人在居高临下的顶点,还不忘身临其境的“回首”一下身后所遗留的自己从起点走来时的每段空隙,虽然在这空隙中,充满的是疯狂,但是这是理性的疯狂,而不是虚伪的疯狂。而正是这种疯狂本身让saw4成为了经典。

因为saw4的正版还没有出来,所以我和大家一样看的也是盗版。而saw4的情节太紧凑,情节发展太快,再加上模糊的盗版效果,我想saw4一定是让人看的“云山雾罩”的。在这里我就从第一集开始,把握一下saw系列电影发展的“命脉”,最后也好更有力的让saw4这部最后的经典“水落石出”的显现其精华。

在saw第一集中,导演“不着痕迹”,但又不“屈从”于以前好莱坞任何一部电影的“俗套”,“不落窠臼”的,叙述了一个挣扎于死亡边缘的变态者saw所导演的一幕让人在“不知不觉”中落入导演的以及导演所创造出来的saw所编制的圈套中。

在saw的第一集中,虽然也有“些许”的血腥镜头,但是对于情节而言,也就如“蜻蜓点水”一般,一带而过,对于犹如导论的第一集而言,导演凭借着自己的身后功力,小试牛刀,便技惊四座。

中国人有一句古话是这么说的,高歌猛进,在沉寂了几年之后,导演在势如破竹般的冲劲中,高歌猛进的把观众又重新带回了那个变态的saw所设置的全套中。

所谓“顺其自然”,既然在第一集中saw搞出了这么大的“动静”,当然美国的警察也不会袖手旁观,自然而然的会介入调查,而导演自然也是“因势利导”的把警察也“顺其自然”的变成了saw手中的“小羊羔”。

在这第二集中,那个警察,我在这里就把他称作A吧,在saw早已经设置好的“心里陷阱”中“垂死挣扎”,但是结果确实,他最终没有逃过自己“潜意识”中,亲情的“操控”,在最后那即将揭露真相,而自己也终将因为抓住saw而大获成功的那几秒中,做出了让人“扼腕悲叹”的决定---随着saw去了那让他“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是百年身”的地狱式的陷阱中。

中国人还有一句古话是说,归师勿扼,穷寇勿迫。这两句话的意思就是,要见好就收。而中国人对于那些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人,总结了一个成语就是,狗尾续貂。

当全世界的观众都一位saw的第二集已经算是saw系列的巅峰之做的时候,导演却又像是和观众较劲似的,不依不饶的推出了saw的第三集。

在前两集中,变态者出场了,警察出场了,接下来自然而然的当然是saw的继承者也该出场了,我想这也是在大家的意料之中的。

但是所谓“喧宾夺主”,在这第三集中,导演如何不让这种事情发生,我想也是拍这一集的看点也是难点。

而导演也真的是没有让观众失望,在这一集中,saw的继承者也真的如观众所料在“万众期待”中“轰轰烈烈”的登场了。

当观众在导演做织造的观影幻想与导演所创造的saw这一人物所织造的亦真亦幻的圈套中,自以为这次真的是抓住了导演和saw的电影发展的“命脉”时,电影却又“不失时机”的“话锋一转”,最后却让身为猎人的saw的继承者也变为了被saw所重新试验的猎物。我想观众看到这里也真的会“哑口无言”了吧。

全世界的亿万观众经过了上述三部saw系列电影的“蹂躏”,尤其是在前三部中,变态者死了,继承者死了,警察死了,该出场的都出场了,而最后这些人都死了,我想在导演推出这最后一部的“空隙”中,也会不断的猜测在这最后一部中,导演会如何的“精打细算”,但又用出人意料的手段来“收官”。

中国人还有一句古话是这么说的,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就在所有人都怀疑导演能不能也和前三部电影一样,用“不落窠臼”的方式让观众大吃一惊的同时,又用犹如推理小说大师那样的方式来“落幕”时。

今天导演就用这部saw4来证明了所有这些怀疑都是多余的。

在saw4的一开始,“按部就班”的出现的当然是“承接”上一部电影中所出现的saw的尸体,在这血腥但又沉闷的解剖过程中,法医这一被导演赋予了“承上启下”的探寻者的角色,不失时机的找到了saw在死亡之前就吞下肚的一盒录音带。而以前被saw所“蹂躏”但是又侥幸逃脱的警察当然也是“顺理成章”的来到了解剖室,我们在这里就把这位警察称为B吧。在这充满了血腥,恐怖与沉闷的解剖室中,B和两位法医一起开始saw在死亡之后留下的“薪火相传”但又残酷与暴力的恐怖之旅。

当录音开始时,画面又切换回了以前在第二集与第三集时代,那些警察们在追踪saw,但同时saw又把那些警察一个又一个作为猎物所“摧残”的时代,而在这些紧张但又紧凑的画面中,导演所引进的新人物那就是黑人警察主管C,C从一开始就被saw选中,但是saw却没有急于对他下手,而是对他的身边的警察循序渐进的让他们一个接一个的消失,而在这一过程中,saw把C的焦躁心里给勾引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终于当saw把一切都准备好以后,C的旅程也开始了,saw让他在解救罪犯与同事之间做出选择,而在另一边,saw为了,当然这也是导演为了“天马行空”的把所有的saw系列电影都串联起来,saw就在另一边让警察D在不断的,但是又慢半拍的紧追C的旅程。

而结果也正如大家所看到的,警察D真的如saw所料,杀了在第三集中存活下来的为了救女儿仍然在奋力拼搏的那个大胡子男人。C虽然见到了在第二集中就被saw所绑架和蹂躏的A,以及真正作为saw的继承者的B,但是结果却是,C因为自己的急躁,不仅是送了自己的命,也同时让A送了命,最后还让隐藏的最深的B逍遥法外。

我想现在大家已经理清了导演的一系列“天马行空”的安排。同时我们也领略到了saw4所带给人们的新一种的杀人方法。那就是死后杀人与作品杀人。

如果让我详细说的话,那就是,B虽然一位saw和所有的知情人都死了,但是saw在自己死之前还留下了录音带,而这盒录音带在两个法医的倾听下播放了,那么B现在面临的就是两种选择了,要么是杀死知情的那两个法医,要么是B什么也不做,让人举报自己。

如果B杀了那两个法医,那么B就又面临新的选择,他如何逃脱杀人的嫌疑,所谓“无休无止”,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为了自己说的一句谎言,那么这个说谎的人就必须编造更多的谎言来掩饰第一句谎言。而这一过程是无休无止的。

而最后B所面临的就是这一尴尬局面。我想大家看到我的这一分析,就知道saw4这部电影的结尾高超与无以复加。

而我在分析导演和saw要传达给观众的这一理论的同时,我也是要借助他们的这部系列电影来阐释我今天要传达给大家的第九种法律漏洞。

那我现在就用艾勒里.奎恩的《Y的悲剧》开始吧,Y的悲剧这部推理小说,我在以前写的文章里提到过,现在我把里面的主要情节来阐释给大家。

故事讲的是在一个大家庭里,生活着祖母,而这位祖母刚刚失去了生前喜欢推理小说,而且也喜欢自己写推理小说的丈夫。以及自己的儿子,女儿,媳妇,和女婿,当然还有自己的孙子和孙女。

而有一天,谋杀就这样悄悄的发生了,在这个大家庭里的人开始一个一个死掉,而死亡又来的这么突然和莫名其妙。

当案情揭露时,大家却发现,这个凶手竟然是那个已经死去了的祖母的丈夫。

因为那个丈夫喜欢推理小说,而在他死之前,他就以自己的家庭为背景写了一篇推理小说,在这篇推理小说里,他描述的就是用各种各样的方法让自己的家人死掉的情节,并且在写完后他把它隐藏了起来。

而不幸的是他的才只有10岁的孙子找到了,并且在“死神”的驱使下,一步一步的把这篇推理小说变成了现实。

我说到这里我想大家首先明白的就是我在《法律漏洞之导论》和《论推理小说起源与推理小说作家中的神》中所阐述的为什么世界各个国家都对推理小说这么“敌视”与“压制”。

那就是因为,我在前面的法律漏洞系列中说过,教唆别人犯罪也是犯罪行为,但是教唆别人合法的行为,但是导致了非法的后果,却是不用负法律责任的。

而我今天要说的是,有一种方法就算是赤裸裸的教唆别人去犯罪,那也是不用负法律责任的,而这种方法就是,写推理小说。

就像Y的悲剧中一样,想要杀谁,就以谁为背景写一篇“切实可行”的推理小说,然后再把这篇推理小说给和自己想要杀的人有仇的仇家看。

我想其结果也是“不言自明”的。就算是“东窗事发”,法官也是“无可奈何”的。

最后,我想大家一定有一个疑问,那就是,为什么一直以来,我要写这些法律漏洞,并且无偿的让所有人看。

本来这个疑问,我是要在我这一生所写的最后一篇文章《永生不灭不是“痴人说梦”》当中和我的终极理想一起解释给大家听的,但是今天由于有saw4这部电影的原因,那么只要把我的终极理想在最后的文章中解释,而把些法律漏洞的原因,在这里揭示。

我首先来揭示大家心中的另一个疑惑,那就是,我所写的这些法律漏洞中,虽然有可行性,但是偶然性太多,所以成功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当然我也解释过,这是因为概率在“作祟”,其具体的解释,大家可以参考我以前写的法律漏洞的文章。

而其真是的原因是,我并不在乎,那些用我所些的法律漏洞去杀人的人是否会成功,因为只要,他们真的去应用了我所些的法律漏洞,那么我的目的也达到了,不管实行的人是否达到可他杀人的目的。

我在以前就说过,尤其是在《法律漏洞之导论》中就说过,人一旦走向了极端,那么他是什么事都能做的出来的,而人不管是穷的还是富的,只要生活在世界上,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麻烦,而在遇到这些麻烦时,他之所以会不采用极端的手段,也就是犯罪手段去消除麻烦,其一是因为我在以前就解释过的“虚伪”的并且经过统治者几千年用洗脑的手段所渗透给所有人的“道德”在作祟,其二就是他们害怕法律的惩罚。

但是现在经过我的,尤其我所写的法律漏洞系列文章的洗礼,在所有人心中的道德已经很淡薄了,而对于第二道障碍,现在所有人已经有了可以规避所有法律的手段是实现他们内心的邪恶。

当然也有人会说,就算是我说的对,但是人都是有是非分辨能力的,他们也可以选择不做。

但是就像我以前说过的那样,我喜欢幻想,但是从来不做不切实际的幻想。而我写文章也是从来不为说服别人。其原因一,用一个人的思想去说服去消灭另一个人的思想是可笑的。

所以我所用的正是心理学大师佛洛伊德的“潜意识”理论,我所写的法律漏洞只要看过的人,就会把这些漏洞存储在“潜意识”中,而人类一旦碰到了麻烦,尤其是让他们头脑发热的麻烦时,他们的潜意识就会其作用,而在他们潜意识中的那些等待“激活”的法律漏洞也就顺理成章的占据了他们的大脑,虽然他们的“前意识”在抵触,但是在他们潜意识中的“反道德”理念也会同时起作用,那时候,不由得他们不去应用这些法律漏洞。

而当我的这些法律漏洞被别人应用时,那么他首先失去的不是自己的道德,而是自己纯洁的灵魂和理智,而当他们在应用这些漏洞,但是却没有受到预想的效果时,那么那些被法律所禁止的非法的手段也就被排上了议事日程。这也就是我所说的“极端”。

所以,我的这真正的第九种法律漏洞就是,用合法掩盖非法,非法支撑合法,合法与非法手拉手的把所有人都送进地狱。

当然有人会说了,我与世无争,我不想杀人,别人也不会来杀我。

但是我要说的是,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只要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么他就会因为各种各样的机会得罪人。只要一个人得罪过人,那么他就逃不出我所创造的这个“圈套”。

因为,就算是在看我写的这篇文章的你不想杀别人,但是你能保证,别的人不想杀你吗?

也许你是手握权力的官僚,你能保证想要占据你的位置的人,不想杀你吗?也许你是商人,但是你能保证,别人不想杀你,而霸占你的家产吗?也许你是医生,但是你能保证,死在你手中的病人的家属不想杀你吗?也许你有以个漂亮老婆,你能保证别人不向杀了你,占有你的老婆吗?

尤其是那些你得罪过的人,你能保证,他们不用法律漏洞来杀你吗?

所以现在摆在所有人面前的有两种选择,一,先下手为强,后下受遭殃,二,你什么也不做,等着别人用法律漏洞来杀你。

何去何从,大家自己选择。

最后我借用saw的一句话,I want to play a g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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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指定 2007年11月18日 10:08, Marshal, 艺术与道德, 评论(1), 阅读(7201)
游客
2008年1月8日 19:16
你也实在很有空,看个电影写出一堆
可能是我孤陋,不过你的文章水分也实在特多,我认为几乎有一半是废话,还有一半很有道理。
为何要讲一半废话?还是不讲一半废话就憋不出另一半很有道理?
GOOGLE随便搜过来的,不可能来第二次了,你不爽就删我,无所谓的,我讲了我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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