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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以此篇文章对我15年的推理小说阅读和研究做一个终极总结

1841年,美国作家作家爱伦.坡发表了他的首部以悬念为主线的作品《莫尔街谋杀案》。而正是这部开篇阴森诡秘,情节发展起伏跌宕,结局出人意料的作品开创了推理小说的先河。

无独有偶,在同一时期,远在大洋彼岸的英国作家威廉.威尔基.柯林斯以他的代表作《月亮宝石》为起点,和美国的作家遥相呼应,点亮了英国推理小说发展的明灯。虽然推理小说起源于美国,但是素来盛产数学家,物理学家,更是盛产在古希腊哲学的辉煌文明被专制的教会哲学的黑暗所掩盖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后把人类的思想从教会哲学的迷梦中引导出来的经验主义哲学家。

而在推理小说的发展上,英国人更是当仁不让,在此一时期出现了让推理小说的概念深入人心,把推理小说变为一种文学样式,让全世界人都为之痴迷的推理作家柯南道尔。而柯南道尔也真的是不负众望,他一路高歌猛进的,推出了一系列的福尔摩斯探案系列,也永远的被写进了历史,成为推理小说发展史上的一块永不磨灭的里程碑。

而被柯南道尔所影响,并继承了柯南道尔“衣钵”的英国女作家阿嘉沙.克里斯蒂,虽然是后起之秀,但是她也是“巾帼不让须眉”,她用细腻的笔触,精妙的布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以及明线与暗线的交替掩映,用她那“异于”常人的头脑把推理小说推向了极至。

而我们再回过头来,看一看近代世界的发展史。

从1640年英国人重新召开了议会。到1688年,光荣革命后,威廉成为英国国王。最终在1689年,英国颁布了《权利法案》,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资产阶级专政。英国人以《权利法案》为标志,表明了在英国,英国人民推翻了封建君主专制,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了道路。为工业革命的到来奠定了阶级基础,到19世纪,英国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

而紧随其后的美国也是不甘示弱,从1773年波士顿倾茶事件开始,经历了1775年来的克星顿的枪声。最终在1776年7月4日发表由富兰克林、杰佛逊起草的《独立宣言》,宣告美利坚合众国的诞生。

1787年,美国第一部宪法出台,确立了三权分立(行政、司法、立法)的政治制度。


几乎是和美国同一时期,在法国,从1789年7月4日,攻占巴士底狱,法国大革命开始。到1789年8月26日,《人权宣言》发表。最终法国在颁布1791宪法,确立君主立宪制。

看到这里大家不要以为我是在讲述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史。我之所以会用这么大的篇幅来简单的描述了代表了近代资本注意产生发展的三个国家的历史。是因为,我们只要仔细的分析一下就会发现,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和推理小说的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首先我们从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中所提出的“人权”的口号就可以看出,资本主义的发展带给全世界人类的最大“福音”就是,天赋人权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虽然资本主义最先强调人权的目的是为了把人类的思想从封建主义的思想中解放出来,但是最终也是为了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大批的劳动力。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和封建主义比起来,在各国确立了资本主义后,各国首要的任务都是用“法律”的形式把“人权”这种全世界人类都“梦寐以求”的东西,写进了法律,这也是在人类几千年的发展中所从未有过的“创举”。尤其是美国,因为美国没有封建主义的影响,所以美国人做的更是“绝”。美国人把“人权”写进了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发明---宪法。

也许非法律系的人士,对于宪法的认识还有不太深入。但是我们和以前的社会制度一比较,我们就会发现,宪法真的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发明。在封建主义社会,因为皇帝最大,所以皇帝所说的话都可以成为法律,而法律对所有人都有效,就是对皇帝无效。这也就是说,对于一个国家机器而言,代表了最高权力的皇帝竟然“凌驾”于法律之上。

但是我们再看看现在资本主义的宪法,宪法的产生是由集合全体人民的最大的权利,并在绝对民主的情况下制定的。在宪法实施以后,任何的国家机器都不可以“凌驾”于宪法之上。而美国把“人权”中所有具体的权利都写进了宪法,这也就意味着,不论国家机器如何的变更,自己的基本权利都不会被“侵犯”。就算是在对宪法的解释,以及以宪法为基础所制订的法律在和宪法相抵触时,那时候就可以看出三权分力的“威力”,因为,拥有违宪审查权的司法机关可以把这些同宪法抵触的法律给“废除”掉。

所以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资本主义的发展史也是一部“人权”的发展史。

而我们再看一看推理小说的产生和发展的时间,我们就会发现,推理小说的产生是1840年,而在这一时期,资本主义在全世界的主要国家都以确立,并且各个国家都在“轰轰烈烈”的发展经济,科技和文化的时期。更重要的是,在从资本主义产生到1840年这一段时间内,人权的观念也是日益的深入人心,不管是君主立宪制国家也好,纯资本主义国家也好,在这段时间内,也是在人民和社会的压力下,把原本是为了渗透人类思想让他们从封建主义的“牢笼”中脱离出来的“人权”思想,变成了“作法自毙”的普通民众的“武器”,这些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在民众的压力下经过了几次的法律修改,把“人权”中民众所拥有的基本权利一再的扩大,发展。而“人权”思想以及书写人权的宪法,现在成了制约国家机器的最有力武器。

而对于人权来说其最大的“敌人”当然是法律,所谓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每个人都不可能拥有无限的自由,而各个政府就算是是为了维护最基本的社会秩序,它也要对这些“人权”的基本权利,加上限制条件。否则的话,人权思想渗透的结果就是,把人类都变成了“无法无天”的畜生了。

所以一部资本主义的发展史也是一部人权和法律的“战争史”。

矛盾都是相对而生,无论再怎么斗争,人权永远都无法脱离法律而独立存在,而法律也是不敢“泯灭”掉人权。

所以人权与法律的斗争也是波及了各个社会领域,而对于文化领域来说,那些作家,尤其是从社会底层站出来的天才作家们,他们饱尝了,或者说是经历了,或者是亲历了社会的“黑暗”和“不公”,而他们的思想也是深受这种人权和法律斗争的思想深刻的影响。

最终,火山爆发,这些有着华丽文笔的作家们,找到了一种可以让他们发泄心中,尤其是潜意识中不满的,更是对于法律“嘲讽”和“打击”的文体---推理小说。

大家也许会说,在推理小说中,所有的推理小说作家都写的是所有的罪犯虽然是用尽了所有的奇异的诡计,但是最终还是被抓了,现在我说推理小说作家们写推理小说是对法律的“冲击”和“嘲讽”这不是在胡说八道吗。

但是我要说的,这正是推理小说作家们的高明之处,首先,如果他们写了新奇的诡计,而结尾那些罪犯们用了这些诡计而逍遥法外,这就等于那些推理小说用他的书在法官面前承认自己不是在写文学作品,而是在用自己的书来“传授”犯罪方法。

其次,我说的推理小说作家们对法律的“嘲讽”和“打击”,并不是从推理小说的结尾体现出来的,而是从推理小说的过程,尤其是推理作家们用他们那“天马行空”的思想,想象出来的奇异诡计。


正是这些没有重复,但是又层出不穷的,让那些警察们日夜“心惊肉跳”的犯罪奇异诡计。既打了全世界法官的耳光,更是在法律的执行者警察面前,把法律彻底的蹂躏,践踏和强奸了。

而推理小说作家们也正是用这逆反心理的方法,把犯罪方法的种子“撒”遍了全世界。让那些法官,检查官和警察们,哑口无言,无可奈何,但有恨之入骨。

所以现在我们可以看出,推理小说从产生到发展都是针对法律的,虽然推理小说作家们以及他们的作品中,基本没有出现过法律的字眼,但是推理小说作家们所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在“戳”法律的心。

但是从推理小说作家们的作品中没有提及法律这一点来说,这也说明了,推理小说作家们的“懦弱”,以及他们对于推理小说创作初衷的“背离”和“背叛”。

但是江山代有人才出,并不是每个推理小说作家都是“懦夫”和“叛徒”,厄尔.斯坦利.嘉德纳这位让迷失了方向近百年的推理小说“作家”终于让推理小说回归了它应有的“本质”,并且在这位天才作家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下,他彻底的把法律给赤裸裸的蹂躏,践踏和强奸了。

从厄尔.斯坦利.嘉德纳的《梅森探案集》开始,厄尔.斯坦利.嘉德纳就在每一篇的推理小说中糅合了法律的因素,并且在介绍法律条文,法律思想,以及法律程序的过程中,“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把法律漏洞的思想渗透入每个人的“骨髓”里。

而在厄尔.斯坦利.嘉德纳的《妙探奇案系列》中,厄尔.斯坦利.嘉德纳更是在他的开篇作品中,赤裸裸的揭露了一个被美国的司法者忽视了几十年的法律漏洞。这更是赤裸裸的把法律的心给“剜”了出来。让这颗心赤裸裸的呈现在了世人面前。

所以,厄尔.斯坦利.嘉德纳不仅是发觉了推理小说的本质,更是在这基础上发展了推理小说,最终是“特立独行”的把推理小说推向了真正辉煌的顶点。

所以从对推理小说的本质的发觉以及对于推理小说的诡计的创新,更是对于推理小说的本质的组成因素的综合来说。

厄尔.斯坦利.嘉德纳都是古往今来所有推理小说作家中的神。

----by MasonLee

不指定 2007年12月30日 16:48, Marshal, 艺术与道德, 评论(0), 阅读(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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